球員兼裁判客委會委員成活動承包廠商

(台北訊) 台北市議員徐佳青日前接獲數個客家團體陳情表示,客委會主委黃正宗放任客委會委員球員兼裁判,不但沒有要求委員利益迴避,甚至公開承包客委會93年度最大的公關活動。事後客委會居然以委員是市長任命只受市長監督,並非公務人員,所以不受公務人員相關法令規範回應;但令人質疑的是某委員竟可藉由職務之便,即獲得與其他競爭公司更優勢的資訊,早已失去公開招標的公平性。徐佳青要求,台北市客委會應立即針對委員參與客委會採購案做出相關限制或利益迴避條款,政風處也應立即對客委會成立至今,近兩年來所有的採購案是否也有其他委員涉及圖利自己的案件進行調查。

徐佳青指出,台北市客委會將93年定為「客語復興元年」,並擴大規模舉辦第九屆客家文化節活動,光預算金額就高達七佰多萬,客委會於93年7月時將此採購案公開招標,得標廠商為方寸堂公關公司,該公司的成立時間非常資淺(見附件),成立不到一年就可參予招標,而資本額僅有五百萬卻可參予七百多萬的案子招標;且該公司擁有將近45﹪股份的董事李榮堂(見附件),同時也是客委會委員,李榮堂不但沒有利益迴避,還讓自己的公關公司參與文化節的活動招標並且得標。而客委會不但沒有要求會內委員不得承包採購案,還說委員不是公務人員所以不受公務人員相關的法令規範,實在令人懷疑客委會是否圖利自己人,將採購案以合法手段掩飾非法利益的交換。

徐佳青進一步表示,客委會的成立是為發揚客家文化,讓更多的市民能夠接觸了解客家文化,為客家朋友爭取應有權益,怎能讓課委會有限的預算淪為少數幾人私下的利益交換,台北市客委會以文化之名、行圖利他人之實,實在是讓人感到憤怒與不平,尤其黃正宗主委上任已經好幾年,不但未能提出並落實馬市長的客家政策,幫客家鄉親整體爭取更多資源,服務所有的台北客家朋友,還成為客委會預算濫用的共謀,實令客家鄉親失望與遺憾。

雖然客委會委員確非公務人員,但客委會每年的施政計劃都要向委員諮詢,為了避免瓜田李下,委員自然應該迴避。如同訴願會委員一樣,常設性委員會委員遇有其三等親內相關案件,都應迴避案件審查或詢問,因此,徐佳青要求,客委會應立即對委員之入股公司等參與客委會內採購案及補助案進行規範,且政風處也應立即撒查客委會成立兩年來所有的採購案是否確有不法利益輸送之嫌。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澄清稿


(台北訊) 臺北市府客家事務委員會自成立至今,所有的本會採購程序均依據政府採購法之規定公開上網招標,並由專家學者參與組織評選委員會公開公正評選,其後並依政府會計規定核銷結案。

依本會組織規程,本會委員為無給職,原則上二個月開一次會,開會僅領取新台幣二仟元整之出席費,本會主任委員及所有職員均係由市長任命直接受市長之監督,故本會委員(主任委員例外)並非「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公務員服務法」、「政府採購法」、「行政程序法」等規範之公務人員(或「公職人員」),並無上開利益迴避相關法律規範之適用。本會委員亦未實際參與本會採購及其他行政處分。

台北市徐議員佳青質疑「客委會委員球員兼裁判成活動承包廠商」,該案臺北市第九屆客家文化活動-「客語復興元年」,本會採購程序均依據政府採購法之規定,公開上網徵求企劃書,僅有一家廠商來投標,並由專家學者參與組織評選委員會,此評選會的委員公開公正評選並嚴格遵守利益迴避與相關之法律規定,並無瑕疵。

方寸堂公關公司93年投標文件符合規定,為合格廠商,本會審查之時並看不出其與本會委員有關。事後本會依議員要求去函商管處察明,本會李委員榮堂,並不是徐議員佳青所指的董事,乃是該公司之監察人,而該委員亦不是本案評選委員會委員。

客家文化的傳承與推廣,有賴大家共同來支持與鼓勵,不應該沒有確切的證據來扼殺參與客家事務的社團與推廣客家文化的人士,而本會未來針對各項活動之標案,將嚴格把關,杜絕有類似情形發生。

方寸堂公關公司負責人殷董事長來電告知:同意買回李榮堂先生之股份,除去其監察人職務,並同意不再參與本會之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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