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機關受僱者一體適用勞基法」公聽會

搶救勞基法棄嬰,拒當法外人球
■ 全國公務機關總工會、立法委員黃昭順國會辦公室
今年五一勞動節,政府機關未納入勞基法的受雇者(如臨時人員、約聘僱等)站在工人遊行隊伍的前頭,要求一體適用勞基法,爭取勞動者權益。勞動基準法自73年公佈實施以來,歷經多次檢討與修正,宣佈自民國87年起擴大適用範圍,就連公務機構技工、工友、駕駛人員,也於87年7月1日起公告指定適用勞動基準法,但公務機關數十萬的臨時人員與約聘雇人員卻遭勞委會無理排除。
93年底,勞委會已經完成政府機關臨時人員、約聘雇人員等納入勞動基準法可行性檢討報告,卻不願意依行政職權,立即公告指定適用。政府頭家球員兼裁判,帶頭分裂勞基法,勞工挺身行動,要求政府重視基層公僕的聲音。
時間:94年4月26日(星期二) 上午10:00
地點:立法院紅樓302會議室
主辦單位:立法委員黃昭順國會辦公室、全國公務機關總工會
主 持 人:立法委員黃昭順及巾幗會全體立委
邀請來賓:
◎民意代表:巾幗會全體
◎行政部門:行政院李秘書長應元、勞委會陳主委菊、人事行政局張局長俊彥
◎學者專家:文化大學講師陳正良、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張緒中
全國自主勞工聯盟會長劉庸、反高學費聯盟總召簡淑慧
張清浩律師
全國公務機關勞工總工會理事長簡成文、秘書長吳金容
全國公務機關工會理事長及理監事、各工運團體理事長及理監事

討論議題:
1、組織再造、精簡,首衝工作權
2、機關內嚴重存在階級分化
3、業務外包,工作職場加速惡化
4、政府對待國民的勞動條件應一體適用
我們的訴求:為彰揚執政黨人權立國的主張,行政院及勞委會應盡速依法將公務機關受僱人員一體適用勞基法範圍,並溯及至87年。

歡迎媒體到場採訪、報導!
新聞聯絡人
全國公務機關總工會秘書長吳金容0921-190-859 傳真:02-2272-1473
台北縣政府公務機關受雇者產業工會 鄭常耀0397014598
共同發稿單位
台北縣政府公務機關受雇者產業工會、高雄市公務機關聯合會、高雄縣公務機關產業工會、台中市環保局產業工會、宜蘭縣技工工友產業工會、台南市技工工友職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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