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報導,林務局說明

11/3自由時報A8記者游太郎花蓮報導,中橫林班地,佔耕數十年,見菜不見林,以半版的篇幅,報導林務管理的黑幕,引起林務局的注意,特別澄清:
中橫沿線林班地違規種菜 林務局已全面訴請返還林地
有關報載「太魯閣國家公園範圍內中橫公路沿線國有林班地被違規種植蔬菜」,林務局強調,該地區所經管國有林班出租造林地違規種植蔬菜,目前已全面依法處理,並終止租約訴請返還林地。
林務局表示,中橫公路沿線國有林班出租造林地被改植蔬菜者計37件面積55.065公頃,其位於林務局花蓮林管處轄29件面積38.755公頃,東勢林管處轄8件面積16.31公頃。自92年度起即陸續以違反租賃契約約定用途,終止租約並循民事訴訟程序訴請返還林地,目前已獲法院判決承租人及占用人應交還林地確定者3件面積2.57公頃,正申請強制執行收回,其餘34件仍繫屬法院審理,只要法院一判決確定,即可辦理收回造林。
94年11月3日自由時報所載違規種植蔬菜面積近90公頃,經該局調查係早年中橫公路開發後所遺留之濫墾案,報載面積實際應包含退輔會西寶農場種植蔬菜之土地,尤其所刊登之照片,經該局現場人員判釋,係屬退輔會西寶農場土地,非屬該局花蓮林管處轄管林班地,特予說明。
林務局為防範新濫墾案件,現行措施有分派巡山人員負責巡護區,並於93年7月1日成立「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隊」,配合巡山人員執行違反森林法之取締查報工作;運用航空照片檢視資源變動之情形,推動社區林業,讓當地住民協助防範不法情事發生及擴大宣導免付費電話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及0800-057930(林務局救山林),鼓勵民眾對森林被害案件提出檢舉,俾落實全民保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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