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保險修正通過,失業勞工眷屬健保費將獲補助

(台北訊)立法院於今(五)日三讀通過了就業保險法第十條修正案,新增了政府對失業勞工「眷屬」之健保費補助,立委盧天麟表示,這對於失業勞工是一大福音,提升了失業勞工的家庭負擔保障,對於失業勞工在失業期間其所屬的家庭眷屬,也能夠獲得政府補助的健保保障。

立委盧天麟強調,就業保險法原條文中規定,僅針對失業勞工「本身」在六個月的失業給付期間,補助期其健保費。但是由於勞工因失業而經濟所得突然中斷,眷屬必須以第六類身分至鄉鎮(區)公所加入全民健保,保費為604元(相當於產業勞工月薪44249元的保費負擔水準),可能高於勞工原有之保費負擔,這對於失業勞工的家計負擔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

立委盧天麟表示,根據2005年的統計,該年度就業保險補助失業勞工全民健保負擔總金額約為1.4億元,若以此估算,就業保險基金每年將僅增加2億元,可照顧約7萬個失業勞工家庭,對於失業勞工眷屬的健康醫療權益的維護,獲得更周延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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