証交所:創意股票仍應監理

(本報訊)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表示,96/1/29「創意股票」採行處置措施期間屆滿,因近期創意股票價格變動幅度過鉅,仍有監理之必要。「監視業務督導會報」本日決議,解除創意股票各證券商每日買進或賣出創意股票之申報金額,總公司不得超過新台幣六千萬元,每一分支機構不得超過新台幣一千萬元及對創意股票採行以人工管制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時間,約20分鐘撮合一次等二項處置措施。另為提醒投資人注意,創意股票於96/1/30-96/2/5(5天)期間,各證券商自行或受託投資人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預收全部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台灣證券交易所提醒投資人買賣創意股票宜參酌該公司財務業務基本面審慎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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