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銀弊案,罰200萬元

(本報訊)台銀女行員鄭秋雪挪用公款,內控疏失,金管會昨日罰200萬元。

金管會指出:臺灣銀行屏東分行聘用業務員鄭秋雪,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庫存款,期間長達一年以上。該行經核有作業流程缺乏內控牽制原則、主管未落實覆核工作、未加強落實營業時間中不定期辦理櫃員現金抽查工作、公庫及國庫等存款業務之對帳單未同時搭配定期及不定期寄發、自行查核工作未落實等缺失,核屬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有關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規定。

金管會昨日委員會決議: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台銀新台幣200萬元罰鍰,並依同法第61條之1第1項第3款規定,命令該行解除業務員鄭秋雪職務。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花旗証券徐恭穎,罰停業3個月

立委離婚,妻愛兩子

數學老師製作的謎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