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林農會刑事告訴狀

(本報記者陳漢墀北縣報導)樹林市農會理事長林三文,昨日委託市內律師賴玉梅前往板橋地檢署,指控四記者涉嫌報導不實,要求檢方依法究辦。
以下是樹林市農會的刑事告訴狀全文

告 訴 人:台北縣樹林市農會 設台北縣樹林市鎮前街77號

法定代理人:林三文     同上

告訴代理人:賴玉梅律師    設台北縣樹林市中山路一段184號

3樓 電話:(02)2682-8822

被 告:陳俊雄(註:中時記者) 再查報

被 告:何瑞玲(自由記者) 再查報

被 告:何祥裕 (聯合記者) 再查報

被 告:呂志明 (蘋果記者) 再查報


為違反農業金融法案件,依法提出告訴事:

查被告陳俊雄為中國時報記者、何瑞玲為自由時報記者、何祥裕為聯合報記者、呂志明為蘋果日報記者,於民國97年3月1日未經查證, 即以大幅標題不實報導樹林市農會涉嫌人頭詐貸,掏空農會41億。
查中國時報報載:「上下其手 樹林農會違法放貸41億」、「祕書兼信用部主任鄭淑貞也涉嫌違法超額放貸,二年間通過核可的六十多件的超貸案,共造成樹農四十一億元資產損失。」(告證1:中國時報剪報)。自由時報報載:「貸誌大條啊~樹林農會 疑被掏空41億」、「檢調查出,樹林農會被決策群以低價高貸方式,涉嫌違法放貸60多件、合計違法放貸金額高達41億元,其中逾1億元已列呆帳,另多數違法放貸案至今僅還息、未還款,恐難逃列呆帳命運。」(告證2:自由時報剪報)。聯合報報載:「遊民廉價屋 樹林農會41億大放貸」、「檢調單位偵辦樹林農會涉嫌違法放貸案,經清查後發現,樹林農會在93到95年間,共有60餘件放貸案疑涉不法,金額高達41億餘元。」(告證3:聯合報剪報)。蘋果日報報載:「樹林農會爆掏空41億」、「全國第三大農會「樹林農會」驚傳掏空醜聞!檢調追出六十多件違法放貸案,金額達四十一億元。」(告證4:蘋果日報剪報)。然前開此係為不實報導。
三、經查:幸福華城放貸案件中,樹林市農會之徵信、授信流程並

無重大缺失,因貸放值每坪僅4萬元餘,低於房屋造價,樹林

市農會經評估後予以核貸。全案總放貸金額僅約1億元,73戶

貸放中已有5戶完全清償,15戶仍正常繳息中,16戶已拍定後

轉銷呆帳,呆帳總額目前轉銷金額僅85萬元,其餘尚在拍賣求

償中。(告證5:擔保放款統計表),此詳細統計額顯與前述報

戴有鉅大差距,造成告訴人信用、名譽嚴重受損。

四、被告等人之行為顯已構成農業金融法第38條之散佈流言妨害金

融信用罪嫌及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罪,依法提出告訴,為此狀祈

鈞署,賜將被告等人提起公告,以懲不法,實感德便!

謹 狀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 公鑒

告證1:中國時報剪報

告證2:自由時報剪報

告證3:聯合報剪報

告證4:蘋果日報剪報

告證5:擔保放款統計表

中華民國97年3月1日



具 狀 人:台北縣樹林市農會

法定代理人:林三文

告訴代理人:賴玉梅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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