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辦反駁吳文忠

(本報訊)特偵組檢察官吳文忠昨(24)日晚間接受TVBS-「2100全民開講」電話訪問時表示:「陳致中認罪協商我們(特偵組)認為只有這個方法才可以導致扁嫂過來,能抓到陳水扁的只有吳淑珍嘛!…現在前面的案子,事實上我們起訴的不是完全沒有漏洞的地方,…(例如國務機要費案),他(陳水扁)假如說最高法院「大水庫理論」你通不通?「大水庫理論」是判那個馬英九無罪的理由,他(陳水扁)說的三億多,我(陳水扁)大選的錢三億多全部捐出來,我(陳水扁)的三億多全部捐出來比那個特別費一億多還多,那我(陳水扁)balance的結果是不是會判有罪,這不是漏洞的問題,這是法律的問題,還有可以爭執的空間。
…(又例如龍潭案)…是要證明李界木(與陳水扁有沒有犯意的聯絡)…但就這些案子來看,不是完全沒有機會(被判無罪),還是有空間。」
針對吳文忠檢察官的發言,本辦公室提出以下兩點的質疑與批判:
一、 對一個連承辦檢察官都認為有「漏洞」,還有「可以爭執空間」的案子,特偵組為何在如此倉促的情況下予以起訴,同時還將陳前總統繼續羈押迄今近120天,不禁令人懷疑特偵組是「奉命起訴」、「奉命押人」,純粹是假借司法之名進行政治鬥爭之實。
二、 吳文忠檢察官的發言,證明特偵組確有觸犯刑法濫權追訴之嫌,基於檢察一體的原則,陳聰明檢察總長有必要對此予以說明,不可放任特偵組繼續違法濫權、侵害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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