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漢墀嚴正聲明

警告具名『北縣人』『甲記者』等同業:

本人是一生以新聞工作為志業的新聞人,過去曾任自立晚報記者,台灣日報記者,自由時報前身自由日報記者,也曾任社區報『海山週刊』發行人,華人出版社創辦人,目前雖然以逾65歲公務員退休年齡,仍然退而不休,努力採訪,希望創造一片理想的採訪環境,讓人人能尊重記者。

自從出版法廢除後,人人皆可為記者,這是我們國家的法律,大家都要遵守。何況本人到台北縣採訪,均照正常程序,有縣府核發的各項合法證件,雖然縣長與我認識逾20年,我也沒有為此小事打擾他,一切依法行事。

何況我現在還有監察院、內政部等核發的各種證件,每次前往採訪,他們都提供不少的新聞資料讓我採訪,要相關單位提供資料,他們都樂意配合。

由上述可知,本人為一道道地地的正牌記者,嗣後如有人用各種名義,妨礙採訪,不實胡亂攻擊者,一定委請治安機關找出ip位址,查出真實身份,依法訴追,希望少數同業自制,自律,以免訟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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