奮起湖老街火災重建不力,監察院糾正林務局、國產局

(本報訊)嘉義縣奮起湖老街於2004年5月11日發生火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財政部國有財產局遲遲未處理火災跡地重建事宜,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於16日通過監委吳豐山、程仁宏所提糾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案。

  糾正案指出,奮起湖內有暫准建地2.22公頃,經數十年發展已成「老街」,成為阿里山地區重要旅遊景點,無法再作營林使用。2004年5月11日上午暫准貸地承租戶煮筍不慎造成火災,燒毀暫准建地房舍10戶、無權佔用房舍13戶及舊有宿舍3棟10戶。該燒毀區土地係屬林班地,且尚未完成非都市土地編定,由林務局負責管理,尚須經財政部依法核准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移交國產局接管後,始能辦理重建。

  糾正案表示,林務局遲至2009年8月間,始簽報農委會函財政部,辦理火災燒毀土地變更為非公用財產,並移交予國產局接管事宜。國產局未善盡職責儘速審查,竟擅自擱置本案,致土地變更為非公用財產事宜,遲至3月1日始大致告一段落。林務局未積極處理火災跡地重建事宜,且準備不周,國產局未善盡職責辦理案件審查,亦未聯繫林務局應如何準備周全文件以利審查,造成後續作業延宕,均有怠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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