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交易孩子之生活、工作經驗調查報告發表記者會


合影呼籲終止兒少性交易(右起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兒童局局長張秀鴛、北市社會局兒少福利科科長陳淑娟、勵馨社工員李彥蓉

援交V.S.被賣? 自願V.S.受害?

【本報訊】雛妓是自願還是受害者? 根據勵馨基金會的調查與實務經驗發現,約六成的少女被迫於集團經營的色情行業從事性交易,而其進入色情行業的歷程大多因為愛的匱乏、成就感的匱乏、逃家後經濟的匱乏,而從事性交易,勵馨認為,此種匱乏之下的選擇,當然是受害者,因而呼籲社會大眾應以性剝削取代援交的說法。

社會各界對受害孩童的誤解與汙名

令人難過的是,社會大眾對兒少從事性交易的印象已從被賣、待救援,轉變至自願性而減少認同;且現今媒體多強調當事人的拜金、奢華行為,更加深民眾的負面形象。

勵馨基金會委託波仕特線上市調針對20-65歲的成人共6,467人進行調查,其中3,491人(53.98%)認為性交易個案多為自願,當中有2,602人(74.53%)則認為虛榮拜金是自願主因。民眾認為少女/年從事性交易主因都是自願的,佔54%,當中認為從事性交易的少女/年都是拜金虛榮,佔74.53%。但事實上,勵馨的另一份針對性交易孩子的調查發現,約有60%的當事人遭到仲介或誘騙,而進入集團操控的色情行業,絕大多數從事性交易的孩子是『匱乏』之下的選擇。

色情行業集團化,少女成人口販賣受害者

這是勵馨基金會在2009年10月到12月間,經由全國北中南6所兒少性交易安置單位與後續追蹤單位的同意與協助下,共有180位當事人填答,其中有174份有效問卷,包括2位青少男,172位青少女。此次調查發現性交易類型有巨大的改變,近六成受訪者表示,所從事為集團經營之色情行業,當中以坐檯最高;這些青少女表示自己是經由仲介、誘騙或被迫的狀態下從事性交易,此一現象,與一般人認為性交易多為個體戶、無雇主的形式不同。

少女第一次從事性交易的年齡下降

調查發現,初次從事性交易年齡大多數為14-16歲,佔總數60.3%,最小的個案為8歲,若與勵馨基金會於1993年做過類似調查比較,當時從事性交易最小年齡為11歲,凸顯兒少從事性交易的年齡有降低趨勢,值得關注。

新任兒童局局長張秀鴛表示,在民國84-98年間共查獲近7千件的兒少性交易案件,發現年齡以14-18歲共佔88%,年齡有年輕化的趨勢,這些孩子的家庭多數功能不彰,孩子從事性交易多半出自於外力壓迫造成,種種結構性因素為造成兒少從事性交易的主因。
50%青少女(年)曾有性創傷 誘騙從事性交易成受害者

在從事性交易前,近一半受訪者表示曾有不愉快性經驗,包括遭到藥物控制、脅迫甚至性侵害,勵馨認為,政府相關單位應主動了解業者的操控方式,避免更多的無知少女/年陷入。

研究結果也發現,不少青少女(年)遭受家人誘騙從事性交易或遭到性侵害,近80%曾經離家出走、30%曾有自殺經驗等,勵馨基金會認為,這些經驗皆可能造成這些孩子為順應現實的生存環境,在匱乏之下『選擇』從事色情行業。

社工員李彥蓉表示,在實際服務經驗中看見,業者多以利誘操控孩子,或溫情攻勢讓孩子產生情感依附,因而成為性剝削的「受害者」。這並不是孩子們一開始的選擇,這些孩子因學業低成就、使自我價值感低落,加上遭受性創傷經驗,外在資源的缺乏,使孩子容易呈現自我放棄的心態,而遭色情行業再次被剝削,期待媒體及社會各界不再標籤化這些孩子,不再以責備批評的眼光看待他們。

台北市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科長陳淑娟呼應表示,社會只看見孩子們表面的自願性交易行為,其實其自願背後有更大的利益黑手在剝削少女。因此政府與民間都有責任倡導這樣的警訊並予以改變。

正視兒少被害事實,建構完整保護網

勵馨基金會表示,大部分兒少從事性交易的原因,是過去的性創傷以及資源匱乏所導致。國內外研究皆發現性創傷產生的無力感、背叛感或被羞辱感,將會改變受害者對世界的認知或扭曲價值觀,種種外在因素皆是促使個案從事性交易的原因。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強調,兒童及青少年從事性交易行為絕非自願。但因為媒體的過度渲染報導與污名,造成社會大眾的負面觀感,導致政府與社會各界皆不願對被害兒少伸出援手。然若政府未能及時因應、改變防制策略,將造成更多的兒少落入黑暗的深淵。

因此,勵馨基金會提出以下訴求:

正視兒少被害事實,應以性剝削取代援交等說法。

政府應建構完善保護網,少女服務中心應社區化

政府應提出完整青少女職訓及就業政策,提供負擔家計之未成年少女適當就業環境 。

政府應編列預算提供童年期受性侵之少女心理諮商,社工處遇等資源。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花旗証券徐恭穎,罰停業3個月

立委離婚,妻愛兩子

數學老師製作的謎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