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碧玲質疑建教生保障法與勞基法脫勾

吳敦義承諾建教生比照技術生準用勞基法


  (本報訊)立法委員管碧玲(09/24)日在立法院對行政院長吳敦義提出施政總質詢。她針對教育部日前所提「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草案」,抨擊該法案簡直是”建教生剝削法”!該法不但要將建教生排除在勞基法適用範圍外,更要將企業招用建教生比例由四分之一放宽為三分之一。管碧玲指出如果依照教育部的版本,未來建教生的工作與薪資將沒有任何保障,淪為全國最賤價的勞工,而企業將可大幅進用這些勞工,在管碧玲的質疑下,行政院長吳敦義與教育部長吳清基當場承諾未來建教生保障法會將建教生視為技術生,準用勞基法,而且絕對不會放寛企業進用比例。

  管碧玲指出教育部今年八月份提出「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草案」,美其名是為了保障建教生權益,但仔細察看內容,卻發現陷阱處處,剝削建教生權益甚鉅!她指出該法第34條即規定「本法施行後,勞動基準法第八辛技術生規定,於建教生不適用」,明顯要讓建教生排除在勞基法的適用範圍外,而最可惡的是這部草案從頭到尾未訂建教生的最低工資;在工時部分,只要企業與學校、建教生有另行約定,即可不受工時的限制;管碧玲指出教育部擬定這部法令,明顯是為現在建教生超時、低價的工作現狀解套!

此外,管碧玲也批評這部法令為企業、財團護航斧鑿痕跡甚深,為其大開招用廉價建教生之門,她指出目前勞基法規定企業招收建教生人數不得超過所任用勞工總數四分之一,但教育部這部法令第12條規定如因企業經營型態有特別需要,可以增加招收建教生之比率,以不超過總數的三分之一為限。 管碧玲抨擊教育部向企業、財團靠攏的心態,在立法說明中連「美髮從業人員養成訓練與其手指靈活度攸關,由十六歲至十八歲開始訓練為佳」、「既然一般夜校生得上課至夜間十點,建教生在建教合作機構學習技能應可比照辦理,不受勞基法規定之限制」這樣明顯露骨的文字也毫不避諱。吳清基表示該部草案目前正在徵詢勞團與各界的意見,尚未定案。在管碧玲的質疑下,行政院長吳敦義與教育部長吳清基當場承諾未來建教生保障法一定將建教生視為技術生,準用勞基法,而且絕對不會放寛企業進用比例。

管碧玲部落格 http://blog.yam.com/kua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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