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東進遭金管會罰款(獨家)

(本報訊)新光金控(2888)董事長吳東進,涉違公司法,今天遭金管會罰款1萬元。

金管會指出,新光金控在變更2004年和2005年,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的償債資金來源時,並未即時向金管會申請更正,違反公司法第248條第4項規定,因此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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