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偉:寶藏巖青年會所 淪為無照營業



 用寄宿舍當旅館 拿人命開玩笑
   (台北訊)強調結合藝術與歷史人文,開放短期住宿體驗的寶藏巖國際青年會所,預計在2月底整修完成後開始營業。台北市議員何志偉踢爆,青年會所聯外巷道狹小,從公共安全角度而言,無論是相關消防設施,或是無障礙通行空間等條件,以提供住宿的場所來說,很多都是不合規定的。而這樣的住宿場所,整修兩年多耗資兩千多萬,竟未向相關單位申請營業許可,難道政府經營旅館竟要無照營業?而文化局想要用寄宿舍的名義經營旅館,公安標準差一截,更視房客安全如草芥。
    何志偉說明,目前青年會所的定位極不明確。如青年會所為旅館,就該向觀傳局申請營業許可。如果是要用非以營利為目的且供特定對象住宿的寄宿舍,如公訓中心,也應按照觀光發展條例第24 條,向中央文化部申請,並邀集相關主管機關訂定管理辦法,但是直到即將整修完成的今天,寶藏巖的經營單位台北市文化基金會,通通沒有提出申請。何志偉甚至質疑:會想要改用寄宿舍而不是旅館,純粹只是因為旅館公安標準太高通不過,才改用較低標準的寄宿舍來魚目混珠,事實上它還是向所有民眾開放,這不是機伶,這是在草菅人命。
    何志偉強調,青年會所在寶藏巖的最裡面,從入口到會所只有一條狹窄的巷道,人通行都有問題了何況是車輛,這種地方要開設旅館,肯定需要謹慎的評估和規劃,而文化局未經任何的申請審核,就先花費兩千多萬裝修會所,萬一不符合標準,一切都是白費。如果沒有申請就營業,發生任何的公安事件,文化局或文基會沒有人負得起責任。
    文化局視察李秉真認為:文化局自己就是青年會所的審核主管單位,但主管旅館業務的觀傳局陳玉艷股長卻說明,依據觀光發展條例第24條第3款,國際青年會所應向中央文化部報請核准。對此,何志偉批評文化局連法條都搞不清楚,主管單位是誰都不知道,就先花兩千多萬整修旅館,萬一文化部不准或是需要大幅度修改,那這些錢不就白花了。建管處工程員吳典恩及消防局呂佳憲表示,針對建物公安部分和消防安全設備部分,由於寶藏巖屬文資法指定的歷史建築,雖然看起來有很多不符合旅館的安全規範,但文資法則可排除一切建築法規及消防安全規定,所以他們無法管制。但何志偉認為:歷史建物可以排除建築法規,但公共安全卻逃避不了,無論是不是古蹟,只要經營旅館就應該用最高的公共安全標準,一旦發生火災,大火不會因為你住古蹟就不燒你。
   何志偉具體要求,文化局應迅速釐清寶藏巖的定位,如果要對不特定民眾開放住宿,就應向觀傳局申請設立為旅館。如果是提供特定人士住宿,也應在向中央文化部申請後,邀集建管、消防等相關單位,以最高標準訂定管理辦法。同時,依照目前規劃,許多公共安全的設計是不及格的,應該在營業前提出補強,以免造成民眾生命安全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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