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弘立更正工商時報總編陳國瑋標題

2013-07-24╱工商時報╱第A1版╱要聞╱記者陳欣文、彭禎伶
高收益、新興債募集榮景...恐不再 千億債券基金嚴審禁發

  擔心利率反轉風險,主管機關近期嚴審債券型基金,初估至少有11檔、近1,900億元債券型基金卡在證期局待審。投信業者指出,投信投顧公會近期已發函給擬申請發行高收益、新興債券基金業者,提醒應「重新審慎考量送件時機


投信投顧公會澄清金管會並無禁止發行債券型基金



(本報訊)投信投顧公會理事長林弘立表示,日前媒體報導(按工商時報頭版標題為總編輯陳國瑋所作)金管會禁發債券型基金,係屬誤解,金管會是提醒業者審酌高收益債券基金及新興市場債券基金之發行時機,並非禁止發行這類基金。而公會日前轉知主管機關有關高收益債基金送件申請之注意事項,其內容為考量近期國際預期美國貨幣寬鬆(QE)政策將提前退場,全球金融市場面臨不確定性疑慮,為健全基金市場發展、維持穩定之金融環境及保障投資人權益,請擬申請發行高收益債券基金及新興市場債券基金之業者,審慎考量適當之時機。因之,重點在於業者應將國際預期美國貨幣寬鬆(QE)政策將提前退場,經濟情勢變化、債券市場表現不佳對基金績效之影響及流動性風險控管等因素一併納入考量評估發行時機,純屬新基金發行審查之作業提醒,並非是禁止發行。最主要是讓業者不要因為被要求補正送審書件或因發行時機不對自行撤換基金時,受限於三個月內不得再送審基金之規定對業務所造成之衝擊,同時也特別提請金管會豁免業者自行撤換送審基金後三個月內不得再送審之限制。

投信業者在佈局基金產品線時,本來就須視市場風險、投資策略、行銷策略等因素,對基金募集之型態、時點之選擇做出最佳之決策。同時金管會審查基金產品之考量與要求,當然也是業者需考量之重點。故公會本於協助業者之立場,轉知相關注意事項,以利業者決策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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