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鐵共構(108)新聞眉角

証期局罰元大寶來業務員半年不得執業
一、裁罰時間:9月25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元大寶來期貨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元大寶來期貨)前受雇人張○○
(簡稱張員)。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6條第2項第13款。
四、違反事實理由:元大寶來期貨經本會許可經營期貨經紀業務,張員於前復華期貨股
份有限公司、前元大期貨股份有限公司及元大寶來期貨擔任受託買賣業務員期間,有配
合或協助代客操作之情事,張員核已違反期貨管理法令。
五、裁罰結果:依期貨交易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命令元大寶來期貨停止張員6個月期
貨業務執行。

圖:許淑華議員,手持壹週刊者
▲爆緋聞?許淑華要告週刊
以美女刺客兵團打響名號的台北市議員許淑華遭周刊爆料,指總是對外宣稱單身的她,早有祕密戀人,對象是學名藥協會理事長王舜睦,周刊還指稱許淑華遭對方劈腿還不知情,針對周刊的報導,許淑華今天澄清表示她根本就沒有男友,也沒有如周刊所說被拍到過夜,更無為了挺該男召開記者會,她不排除對周刊的不實內容提告。

許淑華議員表示這些報導根本都是子虛無有,不實的指控,除了造成本人的名聲被誤解更會讓選民產生不信任為了捍衛自身的名聲與選民的信任許淑華議員提出四點聲明,反駁周刊的報導內容不實,聲明全文如下:

1.
依照壹周刊第644期第36~40頁今天的內容所描述,該學會理事長為本人男友,事實上淑華根本就沒有男朋友,而且壹週刊報導理事長似乎也有一名正牌女友,周刊將本人誤植成理事長女友,擔心造成理事長與她女友間的誤會。
 

2.
周刊提到,淑華有至該名理事長家中過夜,事實是本人委託理事長購買物品,在結束一整天地方行程後,前往與理事長拿取所託物品,拿取後隨即離開並無周刊所說的過夜情形,周刊所提及之不實內容已經對於本人的名譽造成損害。 

3.
本人根本不常跑夜店,周刊所提之內容,事實是與同學間的聚會,我因為跑行程緣故還晚到,而且最後還留著照顧喝醉不省人事的同學,今早我同學還傳簡訊跟我說,很抱歉造成這樣的誤解,也開玩笑的說還好她沒被拍到正面。 

4.
最後,周刊內容提及,本人為挺男友召開記者會。本人在此嚴正聲明:淑華擔任議員以來一向是以民眾權益優先,並且監督市政,絕不會有任何濫用議員監督之名行利益交換之實的行為。為市民喉舌是議員的天職,淑華更是恪守本份,一切依法行政,兢兢業業的擔任好每一天議員的角色,這樣的努力與辛苦絕不容任何子虛烏有的文字抹滅。

許淑華接受訪問表示,為了捍衛自己的名譽與支持者交付擔任議員的信任,不排除針對《壹週刊》所刊載之不實內容提出告訴,以正視聽。
▲張盛和遵循惡例
財政部每年選拔模範公務員,都保留幾個名額給部內高幹,變成和基層員工搶名額,非常不公平,今年財政部四名高幹:郭豐鈐(綜規司長)、宋秀玲(財政司長)、謝鈴媛(財政訓練所所長)、王瓊玉(會計處專門委員),9/24「榮獲」表揚,整個部才16名額,部內就占4名,實在很不像話!
▲吳桂茂升檢查局副局長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今日核定:証期局主秘吳桂茂升檢察局副局長,其簡歷如下:

新任職務
姓名
學歷
考試
主要經歷
原任職務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副局長
吳桂茂
私立東海大學會計學系畢業
國立政治大學會計學系碩士
8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證券管理財務組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科長、專門委員、副組長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副組長、組長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主任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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