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推動提振股市措施執行情形


(本報訊)為完備證券交易機制,提供投資人避險管道,以提升股市動能,金管會前於102年9月3日宣布推動下列三項活絡股市措施:開放投資人先買後賣現股當日沖銷交易;擴大平盤下可融(借)券賣出之標的;暫行放寬證券自營商得以漲(跌)停板申報買進(賣出)有價證券。上開三項措施業依規劃陸續實施,實施後台股呈現價漲量增,對股市影響應屬正面,茲將執行情形說明如下:
一、有關擴大平盤下可融(借)券賣出之標的,全面開放至所有得為融資融券標的乙項,業於102年9月23日實施:
(一)實施內容:
1.本項措施針對原以150檔上市股票為主之平盤以下可融(借)券賣出之標的,全面開放至上市、上櫃所有得為融資融券標的,均可平盤以下融(借)券賣出。
2.股價異常下跌之控管機制:於標的證券當日收盤價為跌停時,次一交易日暫停平盤以下得融(借)券賣出,再次一交易日恢復平盤以下得融(借)券賣出。
(二)執行情形:
1、適用新制度之上市標的占上市總市值比率由約82%提高至約97.33%,上櫃標的占上櫃總市值比率由0%提高至約86.56%。
2、自9月23日至10月22日止,委託平盤以下融券及借券賣出之總成交值,屬新制度新增開放標的部分,每日成交金額及占市場總成交值比重,上市平均約18.01億元(2.18%)、上櫃平均約6.52億元(3.45%)。
3、自9月23日至10月22日止,信用交易成交值(含資券相抵)與實施前(9/1-9/18之平均值)相較,上市平均約453.9億元,較實施前增加約34億元,佔市場總成交值比重由27.18%增加至27.27%;上櫃平均約134.84億元,較實施前增加約34.21億元,佔市場總成交值比重由31.46%提高至35.73%。
二、有關開放投資人先買後賣現股當日沖銷交易乙項,證券商公會預計各證券商約4個月完成電腦系統程式修正並測試,爰預計於103年1月6日實施:
(一)實施內容:第一階段開放臺灣50指數、臺灣中型100指數及富櫃50指數成分股共200檔。在強化風險控管措施之前提下,由證券商自行評估決定保證金之收取。
(二)執行情形:
1、為完備法制作業,金管會刻修正證券商管理規則及證券商負責人及從業人員管理規則相關規定,另業於102年10月25日核定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共同研議訂定「有價證券當日沖銷交易作業辦法」及規章修正案。
2、證交所將統籌掌握證券商電腦修正進度,協助督導資訊廠商儘速調整電腦系統,俾利資訊委外之證券商使用;並加強對證券商及投資人等之宣導與說明。
三、台股價量變化情形:查前開制度陸續實施後,台股呈現價漲量增;集中市場及櫃檯買賣市場合計日平均成交值,8月份、9月份及10月份分別為929億、943億及1,005億,逐月增加。另102年10月31日集中交易市場加權平均股價指數8,450.06點,較實施前102年8月底8,021.89點上漲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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