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桐豪:信用卡利率不公平!金管會應限期改正


圖:立委李桐豪(左二)指責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張國銘(右一)說明。
(本報訊)親民黨立委李桐豪昨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說,適逢春節為民眾刷卡旺季,往年過年期間民眾會比平常刷卡消費金額多一至兩成,因而銀行紛紛祭出信用卡優惠,促使民眾在購物、旅遊時以刷卡方式消費。但在刷卡消費同時,應注意持有信用卡之循環利率,以免未來無法償付時,須支付高額利息,時而悲甚此時喜!
目前銀行及發卡機構所訂之最高循環利率,依民法第205條訂定約定利率上限為20%,然該條文至民國18年制定至今從未修正。民法利率約定利率之上限20%,已變相成為許多銀行將持卡人歸為高循環利率之保護傘。自2005年起已有立法委員認為該規定未隨社會變遷調整,與實不符,皆提案修改民法利率之最高限定,惟未經院會通過。最近立法院又有委員提出要將民法利率上限降為16%,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反對該案,目前仍在積極協商中。

  現觀銀行發卡機構所核發信用卡、現金卡,其不合理之管理及運作,已非近期所聞之紕漏,銀行將多數卡戶訂為高利率層級,但許多持卡人認為其信用風險並不高,但適用之差別利率卻很高。監察院於2010年曾對金管會提出糾正案,如對信用卡及現金卡發行機構未確實徵信、審慎核卡情形疏於監督,長期漠視信用卡、現金卡不合理之循環利率等缺失,然查該糾正案至今尚未結案。

  李桐豪委員去年11月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曾質詢曾主委,要求對金融機構發卡狀況進行檢查,近日金管會以對國內5大發卡銀行實施專案金檢回應。據報導發現銀行並未落實風險定價、利率未定期檢討及核給持卡人超逾其平均月收入之22倍等三大缺失,甚至還有銀行過半數持卡人要支付的利率竟高達18%以上。

  李桐豪委員指出金管會僅針對5家銀行進行金檢,但其他規模較小之國內銀行28家及國外銀行3家並未進行檢查,然小家銀行授信體制可能更不健全,問題可能更多!另外,據金管會統計,2013年11月循環信用餘額共計1,190億元,如果發卡機構多訂定1%的利率,即會徒增消費者負擔12億元之不當利息!

  李桐豪委員也指出,金管會對於這次金檢結果缺失之處置,僅要求銀行限期改善,並要等到年底前才進行實地檢查,此處置方式顯然過於寬鬆。金管會針對檢查缺失,可要求銀行對卡戶定期進行利率覆核,並依規定應於3個月內完成,實在不必等到年底才落實改善。

  因此,李桐豪委員要求金管會應於3個月內限期改正,督促銀行建立完善信用評分制度並確實依據持卡人之風險差別定價。目前信用卡利率過高的民怨四起,此壓力很可能使立法院通過民法第205條利率下修的修正案!另外,藉此春節消費旺季,李桐豪委員呼籲民眾,使用信用卡消費之便利性雖可滿足當下消費購物的慾望,但民眾在刷卡前請務必注意自身持卡之循環利率並且確實繳款,以免日後背負巨額債務,落入高循環利率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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