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德正十五萬交保

(本報訊)下午三時再開羈押庭的張德正衝撞總統府案,今天晚上七時十五分,台北地院裁定以十五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在張德正姊姊家,但檢方再提即時抗告。

裁定法官分別為:羅郁婷(1981年生,司法官48期)、林婷立(司法官29期,有20年以上的法官歷練,也曾是由高院轉任地院的法官)、林瑋桓(司法官43期)。

羅郁婷法官,去年曾審理中國時報由記者陳鴻偉撰寫標題「變態淫魔硬上月事妹」,經副總編輯楊憲村、陳賡堯(已退休)及主任王健聖召開編輯會議後,配上兩張錄影擷圖照片,刊登在去年八月二十六日A1要聞版和A3焦點新聞版頭條,四人均處刑六月得易科罰金。

林婷立法官則審理過板橋主任檢察官陳玉珍涉貪案,林瑋桓法官則曾審理陳哲男與高院法官案司法黃牛。

除了林婷立法官外,另二人雖非資深,但是辦案並不馬虎,在司法圈內都有相當的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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