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應元:不僅是柯P不能派監票員


親民黨台聯新黨與民進黨在市議員選舉也不能派監票員

(本報訊)對於立法院今天將召開的第二次臨時會,李應元表示選罷法第59一定要完成修法,否則年底台北市的市長、議員與里長的三合一選舉,只有國民黨才能推派監察員。明顯剝奪其他候選人的權利,亦將衍生選務公平公正問題。為消彌此這些爭議,此次臨時會一定要通過選罷法修正案。 
        李應元說,依照台北市選委會所公告的「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投開票所監察員必須在912日前完成推薦手續。也就是說此次臨時會是補正現行選罷法缺失的唯一機會,若不保握住,就來不及了。

        李應元表示,目前一般人只知道,若不修法,年底柯文哲無法推派監察員,事實上不僅於此。屆時民進黨、親民黨、台聯與新黨等有提名市議員與里長候選人的政黨,也都不能推派監察員。只有國民黨能推派監察員,所有的監察員都將是由國民黨推薦。相信這絕不是國人所樂見的。

        李應元說,選罷法第59條現行規定,若市長與其他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一併舉行,那麼只能由有推派市長候選人的政黨推派監察員,並由這些監察員監察各種選舉(詳見選罷法第59條第三項第三款)。這將出現某黨若未推薦市長候選人,則無法在議員與里長選舉中推派監察員。

李應元說,現行制度規定有兩大缺失,第一是只有有推派市長候選人的政黨能推派監察員。第二是讓推派市長候選的政黨,推派員來監察市長與議員的選舉。這在多種選舉一併舉辦時,監察人力是否會捉襟見肘能否善盡選務監察之責?


        最後李應元重申,推派投開票所監察員為候選人之權利。監察員的設立,係為確保投開票能夠公平透明的進行。目前選罷法的設計,明顯剝奪獨立候選人應有的權利,也讓選務公平性留下爭議,應儘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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