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7-11(44)----媒體

「第九屆扶輪公益新聞金輪獎」
扶輪提供獎金及獎座將於二月起甄選作品 ,為嘉許台灣優秀新聞人才,熱情關注並踴躍報導社會公益服務事件及活動、以及鼓勵媒體自律落實新聞淨化,藉由社會公益議題的披露和探討,提高社會大眾對弱勢族群的關懷與照護,闡揚人性光輝,引領良善風氣,讓社會朝向樂觀積極的正面思考,國際扶輪3520 地區136 社,今年度共同攜手舉辦「2014 -15 年度第九屆扶輪公益新聞金輪獎」,向媒體新聞工作者對公益新聞關注報導和辛苦耕耘,致上最誠摯的感謝與敬意。  

 「第九屆扶輪公益新聞金輪獎」獎勵的對象涵蓋國內報社(平面報紙)、廣播、電視新聞事業機構的專職新聞從業人員,只要在2014/03/01 至2015/01/31 發表、刊播有關「社會公益服務」作品的新聞媒體工作者,皆可報名參加相關獎項之甄選。  
 報名辦法及相關規定歡迎您至國際扶輪3520 地區網站查詢:http://ri3520.org/ 報名時間自2015 年2 月1 日至2 月27 日截止。 

◆張聲肇父逝感懷
父親改良的愛文接種土芒果香甜好吃,嚐過的親友讚不絶口。去年還一起去買了保護袋,一顆顆包好,直到成熟。今年,這工作交給繼住人了。睹樹思人,不禁泫然。

◆曾明財發表眷村鐵票
【眷村想想】國民黨鐵票區:回憶慘烈的眷村票守衛戰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3729

◆記協反對記者採訪穿背心
針對台北市政府即將執行「記者採訪時穿戴背心、臂章」政策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聲明稿
2015.2.17
針對台北市政府即將執行「記者採訪時應著背心、戴臂章」政策,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反對執行此政策,聲明如下:
一、 新聞記者採訪權是在憲法所保障之新聞自由範圍,警方完全沒有權力任意要求記者離開陳抗現場。警察在執行陳情抗議、集會遊行的任何驅離行動之前,不得以保護記者為由,將記者趕離、拉離現場,除非有明確妨礙公務證據,否則不得逮捕、驅逐記者。換言之,警察必須在保障記者採訪權的前提下,協調現場記者在可完成採訪工作的區域內,以不影響警方執法工作為前提,讓記者於現場進行採訪工作。
二、 政府沒有權力認定誰是記者、誰不是記者,也沒有任何一個團體有能力與資格認定之,記者身分的認定應在於記者本身當下的自我抉擇,因此不能以「著背心、戴臂章」政策來認定記者身分,並進行管制。任何記者都有權向警察要求新聞服務,並且享有全程不被驅離的權利。警方本身即應做好相對專業訓練,而非以「著背心、戴臂章」政策,透過此手段來作為執行任務時的判斷基準。
三、 而陳情抗議現場往往具有機動性高、變動性快的特質,倘若硬性規定需「著背心、戴臂章」者才得以於現場進行採訪工作,當事件發生,無法即時取得背心、臂章者即受到驅離,等同變相侵犯記者新聞採訪權,是對新聞自由之嚴重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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