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瑞隆:婦聯會應面對歷史,還財於民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 2017,7,19
黨產會昨(18)日進行婦聯會二次聽證會中,婦聯會委託律師宣讀「兩點聲明與三個要求」聲明,立委賴瑞隆表示,婦聯會是在國民黨黨國體制之下養成壯大,是現今台灣民主法治所不容,婦聯會應面對歷史,將取之國家的財產還給國家人民。

    賴瑞隆指出,宋美齡自民國25年起擔任蔣介石發起的新生活運動促進會下設置的婦女指導委員會指導長開始,積極參與婦女運動,形塑自己於全國的婦女地位與形象。國民黨抗戰期間,新運婦女指導委員會、婦慰總會、戰時兒童保育會等婦幼團體均由宋美齡領導,來台灣後成立婦聯會,藉由黨國體制運用行政手段,對廣大社會課徵勞軍捐、防衛捐以及棉紗捐等各種稅捐,累積龐大資產。

    賴瑞隆表示,國民黨出版「中國國民黨黨務發展史料:婦女工作」中曾記載:(在台時期)「……(六)籌組全國性反共抗俄婦女團體:為團結全國婦女同胞在蔣夫人領導之下共同從事反共抗俄工作,特擬具中華婦女反共抗俄聯合會組織及工作計畫大綱草案,提經本會委員會議商討通過呈請蔣夫人核准施行,並承指派本會副主任委員呂曉道會同該會現任總幹事皮以書等負責籌備……從此婦女反共抗俄之神聖偉大工作即在夫人統一領導下積極展開與日邁進。」婦聯會發展在國民黨的體制下史料有記載,婦聯會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都是確切的事實,也是威權時代的歷史。

    賴瑞隆表示,婦聯會早期以反共抗俄、勞軍、蓋軍宅、照顧軍眷為名,以國民黨黨政力量獲得鉅額款項,婦聯會不僅該交待清楚勞軍捐所有收入及支用項目,將不當財產還給國家人民。黨產會也應依不當黨產條例第五條,將婦聯會儘速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還財產給國家。

    最後,賴瑞隆再次鄭重呼籲辜嚴倬雲主委及所有常委們,不要再ㄧ意孤行,採取法律戰與人民對抗,在歷史洪流留下更難堪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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